全日制本科助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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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招委〔2022〕4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专业范围
1.艺术类专业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
2.艺术类专业分为两类:一类是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安排在普通类录取,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专业;一类是可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安排在艺术类录取,包括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曲类专业。
二、专业考试
3.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和戏曲类专业的省际联考(以下简称戏曲省际联考)。
4.省级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含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方向)、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含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和服装表演方向)等6个类别。
5.戏曲省际联考招生专业为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
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高校有: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山东艺术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辽宁大学、兰州文理学院、沈阳师范大学、内蒙古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河南大学。
6.除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外,其他高校(专业)均不得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且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控制分数线后方可报名参加校考。
三、招生计划
7.高校编制在鄂招生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首选科目。校考专业和戏曲省际联考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下设招考方向的,须按招考方向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8.高校须将本校的所有校考专业和戏曲省际联考专业一并设置为一个院校专业组。
9.省级统考专业按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等10个艺术专业招生类别分开设置院校专业组。同一招生类别中有不同招生要求、不同校区、不同收费标准的专业,须分开设置院校专业组。
四、批次安排与志愿填报
10.艺术类招生批次分为:艺术本科校考批、艺术本科统考批和艺术高职高专批。所有校考专业和戏曲省际联考专业均安排在艺术本科校考批。
11.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填报艺术类各批次志愿。
12.艺术本科校考批设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13.艺术本科统考批设40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高职高专批设20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14.考生具有多个省级统考合格成绩的,可在艺术本科统考批和艺术高职高专批填报对应类别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15.报考艺术本科校考批的考生,可以报考艺术本科统考批和艺术高职高专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和体育类。
五、录取
16.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等因素,分艺术专业招生类别、分本专科划定。
17.艺术本科校考批校考专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首选科目执行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戏曲省际联考专业执行戏曲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18.艺术本科统考批执行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和戏曲类专业、表(导)演类的表演专业、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专业可适 当降低要求。艺术高职高专批执行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19.艺术本科校考批投档时间在本科提前批之前。艺术本科统考批投档时间在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普通批之前。艺术高职高专批投档时间在高职高专提前批之后、高职高专普通批之前。
20.艺术本科校考批校考专业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将高考文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相应首选科目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高